市局第二办公区警卫室等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lnhy20190068
市局第二办公区警卫室等工程,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该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现将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丹东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
二、项目名称:市局第二办公区警卫室等工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文件名称:市局第二办公区警卫室等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恒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丹东市
2、采购范围:市局第二办公区警卫室等工程(详见给定的工程量清单)
3、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十日内完工
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5、采购控制价:人民币197787.83元
七、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八、获取采购文件的方法
1、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自2019年4月 24日起至2019年 4月26日止(办公时间08:30--16:00),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领取。
2、领取地点: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SK大厦610室。
3、采购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500元。
九、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7年或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上打印证明材料(注:以上资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报名,带原件留盖公章复印件两份,要求按顺序装订,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供应商将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十、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4月28日上午9:30前。超出此时间递交的文件一律谢绝。
十一、竞谈时间及地点:2019年4月 28 日上午9:30时,在辽宁恒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SK大厦601室)。
十二、辽宁恒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和丹东市公安局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我们的采购文件既不为熟悉的供应商“量身定做”、也不为陌生的供应商“设置障碍 ”, 做到起点公平,机会均等。并请进行监督和举报,政府采购监督电话为:0415-231801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0415-3450071
采购单位联系人:丹东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
联系电话:0415-2103355
信息发布单位:辽宁恒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信息日期: 2019年4 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