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本级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项目01包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域 | ×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31日01:31 |
| 预算金额 | ¥39.*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泊宁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前甸镇规划街1-6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无无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本级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项目01包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级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项目(01包)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系统、云版单位会计核算系统运维项目*辽宁省预算×县推广实施工作,总体上由辽宁省财政厅总体规划,各市、县区积极参与配合,全省一盘棋以辽宁省本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基础,结合×的实践情况和经验,在全省范围内(不含大连)的市、县区进行全面推广实施。完成全×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实施部署、上线工作,实现全省各级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的正式开展和应用。根据辽宁省财政厅总体规划和部署,启动预算管理一体化推广实施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依据《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三条中“按照统一标准在×域性实施的采购项目,已经过上级国家机关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或其他方式确定了唯一供应商并有文件依据的”规定和“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系统进行维护,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规定,本项目完全符合上述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条款。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辽宁长信×
地址:金沙江街18-11号412
三、公示期限
2026-10-30至2026-11-06(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王洪钢,解丽范,丛云峰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李泊宁
联系地址:××前甸镇规划街1-60号
联系电话:024-*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张赫卿
联系地址:××前甸镇规划街1-60号
联系电话:024-*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相关单位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99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