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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展示全省各级妇联联系服务妇女的桥梁纽带作用,解决妇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宣传正能量,经省妇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实施省妇联重点工作电视宣传采购,现发布采购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为宣传全省各级妇联的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和优秀女性典型等,省妇联拟采制10期重点工作电视宣传专题片。应邀公司需要根据省妇联要求,每期拍摄制作前派专业摄制团队赴重点工作地点拍摄、编辑小片,成片符合省级电视媒体播出标准,每期3分钟左右。
二、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元。
三、采购方式
由机关采购办组织采取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承接主体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业务范围涵盖影视音像制作等相关工作;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人社会正面影响力较大的优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公告期限
2024年5月13日—15 日
六、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经采购方与供应商初步沟通后,采购方制发采购邀请函,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接到邀请函后向采购方提交响应文件。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6日17点前。
提交地点:辽宁省妇女联合会504室( (略) 和平区中兴街20号)。
七、其他事项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妇女联合会
地址: (略) 和平区中兴街20号
联系方式:孟欣野 024-* *
辽宁省妇女联合会
2024年5月13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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