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箱采购与安装)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垃圾箱采购与安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垃圾箱采购与安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492,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需求
(略) 兴隆台区农业农村局需要采购492个垃圾箱并对其进行安装,具体参数要求详见下方表格。
二、项目预算:*元。
三、供货日期:5月25日前完成安装具备验收条件。
四、售后要求:免费对垃圾箱进行送货、运输、安装。对非人为破坏的垃圾箱进行两年以上质保。
五、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1 | 两分类 垃圾箱 | 规格要求。 两分类垃圾箱: 外形尺寸115×36×97cm(±2cm),整箱体采用厚度≥1.0mm全身不锈钢板材,上顶半圆伞形115cm×36cm×5cm(±2cm),上顶与两个箱门镂空高度30cm(±2cm),箱门上顶到底部高62cm×宽109cm(±2cm)。要求两个垃圾门对开式带锁,两侧立柱92cm×宽3cm×6cm(±2cm),用于侧面底部至顶部支撑上顶盖,桶身正面左侧粉末喷塑灰色门,正面右侧粉末喷塑蓝色,桶身背面与正面对称相同并分别标注可回收垃圾文字与其他垃圾文字及相应标志图,桶内两个内胆为镀锌钢板材质,厚度≥0.8mm,规格45cm×30cm×50cm(±2cm)。 ★二、安装要求。 1、若安装遇软基底,要求先对基底平整后,再铺设长125cm、宽46cm、高8cm带筋混凝土板,并使用膨胀螺栓≥四点固定在混凝土板上。 2、若安装遇硬质、平整基底,则无需安装混凝土板,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使用膨胀螺栓固定垃圾箱。 3、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将垃圾箱安装至兴隆台区各村屯指定地点,可随时按照采购单位意愿并结合实际环境因素修改安装方案。 | 492 | 个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5月25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8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4月2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地址: (略) 兴隆台区枫丹白露B区14号楼 (略)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 (略) 最新发布为准。
4、供应商须认真研读《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 (略) 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同时准备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7、*@*q.com邮箱。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电子版备份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加密文件密码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发送到上述邮箱内,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兴隆台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 址: 兴海街道瀚新花园小区49- (略)
联系方式: 0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兴隆台区枫丹白露B区14号楼 (略)
联系方式: 0427-*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盘锦瀚新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高杰
电 话: 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