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兴隆台区新发地东北(国际)农副产品智慧物流园供暖项目EPC
【发稿时间 :2023-02-02 阅读次数:】
一、招标条件 | |||||||||||||||||||||||||||||||||
兴隆台区新发地东北(国际)农副产品智慧物流园供暖项目EPC已经由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备案。以兴行审发【2022】174、 (略)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兴隆台区住房 (略) , (略) 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兴隆台区新发地东北(国际)农副产品智慧物流园供暖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台街以北、 (略) 以东、新发街南北两侧 2.工程规模:工程:占地面积 *** 平方米,建筑面积 *** 平方米。新发地东北(国际)农副产品智慧物流园整体项目红线内燃气管道施工工程 (略) 建设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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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3年03月03日 开工至 2023年04月07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 *** 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 *** 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热力工程)·市政行业(热力工程) *** 级](含)以上))并且([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 *** 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 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必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人的联络工作,并对整个项目总负责,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2)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 (略) 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4)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 。 6.其它要求:1)【[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 [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 *** 级](含)以上或者( [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 *** 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热力工程)?市政行业(热力工程) *** 级](含)以上 ))并且([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 *** 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 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5)投标人应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GB2压力管道安装资质须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EPC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 |||||||||||||||||||||||||||||||||
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3年02月21日09:00 | |||||||||||||||||||||||||||||||||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 |||||||||||||||||||||||||||||||||
3.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 网上递交。 | |||||||||||||||||||||||||||||||||
4.开标方式: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 *** ”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01月31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2月06日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 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六、其他说明 | |||||||||||||||||||||||||||||||||
1.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金额 5万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交纳。 3.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完成时间以到账时间(或投保完成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账号名称:盘锦市公 (略) ,开户银行: (略) 盘 (略) ,账号: *** ,联系电话:0427- *** 。 6.合同估算价: *** 万元。 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和施工质量合格验收标准。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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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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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400-810-9688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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