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如投标人为企业法人,则注册资金须不低于 * 万元人民币; 2.2投标人须为 * 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发票; 2.3投标人须具备承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即: 2.3.1工程设计资质应具备 * 者之 * : (1)工程设计综合 * 级资质; (2) (略) 业(建筑工程) * 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 (略) 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 * 级资质; 2.3.2工程施工资质应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资质; 2.4投标人提供1份近 * 年( * 日至今)业绩合同关键页(首页、金额页、签字页及发票,框架协议提供框架协议、采购订单及发票。发票仅作为案例真实性凭证,金额及时间以合同或订单生效日期为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 * : (1)设计单位投标的,应至少具有1例合同金额 * 万元(含税) (略) 类似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或合同金额 * 万元(含税) (略) 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2)施工单位投标的,应至少具有1例合同金额 * 万元(含税) (略) 类似施工项目业绩或合同金额 * 万元(含税) (略) 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2.5本项目拟派的的项目经理需具备以下条件(1、2项满足任 * 即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委托方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职称资格证书、 * (略) 保证明,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1)设计单位投标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经理至少具备 * 年内( * 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生效日期为准) (略) 类工程工程总承包或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2)施工单位投标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至少具备 * 年内( * 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生效日期为准) (略) 类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经理的业绩。 (3)承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2.6本项目核心内容为EPC总承包, (略) 提供的产品均为正规渠道购买的产品,能够保证 (略) 家提供维保服务; 2.7不存在禁止 (略) 为;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